尊敬的推荐人,您好!您即将向《金池时贷》推荐客户申请融资居间服务,请您申请前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
一、您承诺在同意本协议之前已充分告知客户该业务的相关内容及风险,并已取得客户的同意。若由于您未能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或未取得客户同意导致产生的纠纷及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二、您通过互联网点击确定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您在我司贷款申请界面填写的客户申请信息,及向我司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和扫描影印件,即由我司予以妥善保管,作为业务申请记录凭证不予返还。
四、您若签字同意我司向您的客户推荐其他贷款,即表示您知悉该业务的相关内容并自愿选择我司合作的机构进行贷款,同时授权金池时贷在自有市场经理平台上展示您及客户的资质信息,并推荐金池时贷合作的正规机构信贷员协助进行贷款申请。我司会严格管理您在我司贷款申请界面录入的各项信息,并保证只会将您及客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我公司合作的机构和信贷经理。
五、我公司严禁推荐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为放款机构或银行推介客户的行为,请对您所推荐客户的个人信息做到严格保密,如因您个人行为导致客户隐私泄密等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六、由于通过网络、手机提供和传输信息存在特定的泄密风险,您已充分考虑到该风险,愿意承担该风险并使用金池时贷的服务,如果因网络手机传输通讯故障、计算机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窃取资料等金池时贷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因素导致个人隐私泄密等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自您点击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金池时贷服务协议》”起生效,在您接受我司提供贷款居间服务、融资后续的贷款增值服务期间持续有效,非经金池时贷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可撤销。
八、金池时贷与您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金池时贷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金融惯例办理。
您点击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金池时贷服务协议》”,明确表示您清楚知晓并理解、确认上述内容及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上述内容及约定。